法官:金莲虽出轨,大郎不能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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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法官,明明手持法槌,非要当成个棒槌,随意乱敲一通。
破镜不可圆,覆水总难收。你们偏就不信这个邪,净干些劝大郎冷静的混账事儿。难道你们学的不是法律,而是王婆专业?
不过,你们这样干,是否有不务正业之嫌?或者说,你们懂不懂法?不懂就抓紧去进修,别占着……
前些日子,湖南衡阳女子宁顺花第五次起诉离婚判离,这一场自2016年开始的漫长离婚之旅,在媒体广泛关注之下,才终于划上句号,也结束了宁顺花近五年的噩梦。
人生能有几个五年?屡屡驳回的意义何在?如果在你们看来,这样的婚姻仍不算破裂的话,那我就祝这些法官的婚姻也如此“和谐”。
这还不算最为悲惨的。
世上最为悲惨的,莫过于明知自己头上一片绿,法官还要你“冷静,冷静”,必须与给自己戴绿帽的女人再过下去。
湖南醴陵(为何又是湖南?)的汤先生,同样遭遇了离婚难的问题。
2015年11月25日,汤先生与付女士登记结婚,两人均系再婚,付女士与前夫育有一子。2017年11月13日,两人育有一女。
2020年,汤先生发觉女方有出轨迹象,遂与付女士长期争吵。2021年初,两人在吵架之时,付女士一怒之下,称女儿并非汤先生亲生。随后,经过司法鉴定,排除了女儿与汤先生的生物学父女关系。
拿到鉴定结果,得知抚养了三年的女儿并非亲生这一事实,汤先生甚为郁闷,一下子暴瘦了三十多斤。
2021年3月3日,汤先生起诉付女士离婚一案,在醴陵市法院公开审理。
付女士辩词称,夫妻感情破裂,同意离婚,原告所做亲子鉴定无依据,是对被告母女的伤害,自己愿意单方抚养孩子。
4月27日,醴陵市法院下达判决书。法院认为:
“原、被告系自主结婚,且共同生活多年,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。现双方感情出现裂痕,但只要两人能够慎重考虑、理性对待,相互关心,相互体谅,共同协作,努力维系家庭,两人仍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;”
“且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“离婚冷静期”规定的立法精神,本案暂判决不准离婚,给予原、被告一定时间修复感情,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。”
如此奇葩的判决书,竟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公众面前,难道不是对法治精神的一种极大亵渎?
一方出轨,孩子并非亲生,双方都同意离婚,如果这样还不能判离,什么的条件才能判离?
这位法官,你的配偶这下有尚方宝剑了,大可以随便给你整上一打绿帽子,反正你也不能把他(她)怎样,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。
请你也理性对待一下,体谅一下,好好修复感情,一片环保色笼罩之下,果然社会更加稳定了,家庭更加和谐了,啧啧。
我去你大爷的!
你们能忍受头上一片绿,不代表别人也可以忍受。如果因此而家暴,进而发生更为恶劣的事情,你们负得起责任吗?武大郎虽然懦弱,也还有三分火性呢。
我知道了,做出如此判决的法官,一定是好拉皮条的王干娘转世,不然乱扯什么犊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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